教育部考量國內疫情目前已趨緩且穩定控制,並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0年10月4日放寬部分場域防疫管理措施,爰修正指引有關「教學及授課方式」、「體育、游泳、實習課程、表演藝術課」、「課程以外之集會活動」、「校園空間開放」、「校園餐飲」等部分規定,修正內容請詳閱「修正規定對照表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