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教育部檢送自11月2日起調整相關防疫措施,修正「大專校院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」1份,請各處室配合辦理各項校園防疫工作。

轉知教育部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0年10月28日宣布自11月2日起調整相關防疫措施,爰修正指引有關「教學及授課方式」、「體育、游泳、實習課程、表演藝術課」、「課程以外之集會活動」、「校園空間開放」、「校園餐飲」及「學校宿舍」等部分規定,修正內容請詳閱「修正規定對照表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