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衛生福利部本年3月1日衛授疾字第1110200210A號函副本(附件)辦理。
二、本次放寬防疫措施如下:
(一)增加4種可免戴口罩之場合及活動:
(二)刪除賣場、超市、市場人流管制及不得提供試吃規定。
(三)刪除宴席不得離桌進行敬酒/茶等社交互動限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