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衛生福利部「傳染病分類及第四類與第五類傳染病之防治措施」。
轉知衛生福利部「傳染病分類及第四類與第五類傳染病之防治措施」,業經該部於本
(112)
年
4
月
28
日以衛授疾字第
1120100478
號公告修正。
衛生福利部 公告.pdf
衛生福利部 函.pdf